破坏经济秩序罪有哪些罪名?破坏经济秩序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天天观天下

时间:2023-07-10 08:32:04 来源:商都网

破坏经济秩序罪有哪些罪名?

破坏经济秩序罪所涉及的罪名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

破坏经济秩序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我国刑法在第三章部分规定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大章,其中有四个小节,分别是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以及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量刑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罪名以及具体所侵犯的社会法益来判断,基本上量刑从拘役到有期、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或附加刑。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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